发布日期:2026.08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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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好用好企业“外脑”!
市国资集团出台《外部董事管理办法(试行)》
近日,巴中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正式印发《外部董事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《办法》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原则,从入口到出口构建全周期管理闭环,重点在“管理、服务、实效”三个方面推出硬招实举,真正让外部董事有位、有为、有威。
在强化管理上,严把“三关”。 一是严把“入口关”。明确外部董事需具备战略思维、法治理念及10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,在资本运作、风险管控等领域有专长,通过岗位描述、酝酿人选、组织考察等严格程序,好中选优、人岗匹配。二是严把“履职关”。规定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时间不得少于60个工作日,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得少于总数的3/4,并建立履职台账和“及时报告、半年报告、年度报告、任期报告”机制,确保“身入”更“心至”。三是严把“考核关”。实行出资人评价为主的年度与任期评价,结果与薪酬、续聘直接挂钩,对决策违规、履职不力者严肃追责,对履职优秀者畅通交流至企业领导职务的职业发展通道,真正做到“能进能出、优奖劣汰”。
在优化服务上,做实“三保障”。 一是信息保障“零时差”。企业须及时向外部董事送达政策文件、开放数据系统,董事会定期会议材料提前5日送达,临时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,确保外部董事“耳聪目明”。二是服务保障“全链条”。提供办公条件、公务出行、调研通信等支持,安排外部董事列席战略研讨会、经营分析会,深度参与企业运营,掌握一手情况。三是沟通保障“无障碍”。集团层面主动开展政策指导,召开座谈会、沟通会传达监管要求;建立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务虚会和一次课题调研,搭建外部董事与集团、企业高效沟通的桥梁,让“金点子”落地生根。
在突出实效上,聚焦“三个作用”。 一是当好科学决策的“把关人”。要求外部董事深入研究议案,客观发表意见,对决策违规或明显损害出资人利益的行为明确说“不”,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集团书面报告。二是当好风险防范的“吹哨人”。对重大决策风险、重大经营危机等,外部董事须第一时间警示并专项分析,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,坚决防止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。三是当好改革发展的“助推器”。鼓励外部董事围绕企业战略、业务创新、管理变革提供专业建议。同时,《办法》明确尽职免责条款:对董事会违规决策,若外部董事表决时投了赞成票但非主观故意,且事后积极挽回损失的,可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理,为外部董事大胆履职吃下“定心丸”。
治理现代,制度先行。下一步,巴中市国资运营集团将以《办法》实施为契机,持续深化董事会改革,不断激发外部董事的“智库”效能,为打造一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提供坚实的治理保障。